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 时间:2007-5-10 16:49:19
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制定了《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及《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二)。并将启动新一轮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年龄:申报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50年1月1日后出生),50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申报硕士生导师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2年1月1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2、申报资料:请按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执行,有关表格可从中国中医科学院或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二、时间安排: 1、申请推荐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个人申报,各二级院所进行资格审查,院各学位分委员会审核推荐。 2、学科评议阶段:6月10日至6月20日。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学科评议组,对推荐的博士生导师候选人进行评议。候选人在相关学科评议组进行答辩。 3、资格审定:6月25日至7月5日。根据院各学位分委员会审核推荐意见和学科评议组的评议结果,院学位委员会对申请人导师资格进行审定。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杨卫彬、乐 艳 电 话:64014411—3392、3393 附件: 点此下载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四、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五、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 中国中医科学院 二○○七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