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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关于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办法的规定(讨论稿)

来源:  时间:2007-3-22 15:50:26  点击:

    为规范我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提高我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水平和工作质量,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现对我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站招聘、开题报告、中期评估、出站汇报的考核办法规定如下:
    一、进站招聘考核:
    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面试考核程序》的内容要求,各院所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进站招聘工作,严格进站考核,确保我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聘质量。对参加招聘考核的博士要认真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申请博士后考核情况表》,各院所分管领导应审核并签署意见。进站招聘考核组成员应由以下人员组成:合作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院所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开题报告:
    我院招聘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在办理进站手续后的两个月内制订在站研究计划并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会由各院所博士后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并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情况表》表一、二(《博士后开题报告登记表》)一式三份。
    三、中期评估: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第十二个月后,由各院所博士后管理部门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中期考核程序》的要求,负责对研究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一年的工作与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情况表》表三(《博士后中期评估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以退站处理。
中期评估考核专家组成员应邀请相关专业的院外专家参加。
    四、出站汇报: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第二十三个月后,应提交研究工作书面报告,按期进行出站报告会,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申请表》
各院、所博士后管理部门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出站报告会程序》的内容要求,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表现、科研能力、完成科研工作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评定,检查验收其成果是否达到《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第三款中规定的目标和要求,并将意见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情况表》表四(《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评审表》)一式三份。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报告会,其评审专家委员会成员中,相关专业的院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出站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优者方可申请留院所工作。考核结果合格者,按照出站要求填写和报送博士后出站材料,由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出站手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按退站处理,不发博士后证书。
    五、站籍考核管理:
    凡我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未按期进行上述考核者,均作延期出站。
    凡延期出站的博士后人员,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交延期申请,合作导师签署意见后经所在院所盖章后,报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凡延期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延期工作期间的待遇停发,科研费用由本人或合作导师负责,国拨名额人员的住房退出。
    六、考核管理制度:
    我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退站处理:①违反学术纪律,在学术上弄虚作假者;②伪造出具假证明或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者;③因病连续请假半年者;无故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④出国参加会议逾期不归超过一个月者;⑤中期考核结果不合格;⑥不能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任务;⑦在站工作期满,未经同意仍滞留不办手续超过三个月者;⑧其它及在站工作期间因个人表现不适合继续做博士后研究工作者。
    凡退站处理的人员,必须偿还已使用的日常经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经济赔偿,办理离站手续后,人事档案和户口转至原单位或原籍,不予享受博士后的相关待遇。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零零六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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